一、哪些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下列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多少人以上算非法集资行为?
如果是个人,要30人以上才算非法集资行为,如果是单位,则要150人以上。
非法集资:利用不法手段集资(如:高息,高回报等)。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集资的条件
非法集资的条件有以下四个: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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