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才能将名字加在房产证上
将名字加在房产证上的方式是:
1.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
2.买卖双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3.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4.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
5.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
二、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要钱吗
房产证上加名字要付钱,如果加名字的一方是另一方的夫妻的话,需要支付手续费,有贷款的,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如果是其他亲人之间赠与加名字的,需要公证费、评估费,契税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三、房产证加名字交税吗
房产证加名字是不需要交税的,一般办理变更登记即可。婚后要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个税等税费。加名字到房产证上是要手续费的,需要工本费、地籍图费、贴花费,同时要等待二十天左右才能拿到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n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n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n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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