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新股的程序如下:
1、董事会首先作出决议;
2、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保荐人保荐;
4、审核;
5、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
股东大会对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表决权2/3上述通过。向公司特定股东及其关联方发行的,股东大会表决发行计划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条件如下: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3、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4、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5、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6、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7、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依照本法规定实行承销的,还应当报送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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