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揭东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办理位置
时间:2023-05-28 18:51:38 3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办理地点

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人民广场东侧楼。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地点

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人民广场东侧楼。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市揭东分厅(网址:http://wsbs.jiedong.gov.cn/index)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自收到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对照相关规范进行审批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股室负责人审核加具意见后呈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对审批通过的,实施机关应作出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机关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实施机关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制作行政审批文件。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自收到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对照相关规范进行审批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股室负责人审核加具意见后呈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对审批通过的,实施机关应作出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决定文书。对审批不通过的,实施机关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实施机关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制作行政审批批准文件。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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