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本仁术”,古往今来,医务人员承担着救死扶伤的重大使命,享有悬壶济世的盛誉。现实生活中日益增多的医疗诉讼使医疗陷入了困境。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1996年至1998年三年间,直接收到有关医疗纠纷的书面投诉总计328件,1996年收到的医疗投诉每月平均2.64件,1997年10.17件,1998年11.75件,1999年的前4个月升至22.25件。在3年多的时间内,这一数字增长幅度接近10倍。[i]美国一份权威机构的统计报告称,美国每年因为医疗损害致死的人数平均在4.4万至9.8万之间,位于车祸、乳癌和艾滋病之前成为美国人第八大死因[ii]。医疗纠纷案件的数量也逐年增加,以徐州中院为例:2003年为67件,2004年82件,2005年仅上半年就为67件,相当于2003年全年的件数。这些案件包括涉及各大医院、农村卫生院、卫生室及非法行医的案件。依照上诉率15%计算,全市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医疗纠纷约为:2003年447件,2004年546件。案件数量上升趋势非常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文明的进步,权利意识的高涨和法治秩序的建立
在医学不发达的时代,医疗具有神学的色彩,医生也具有崇高的地位,人们权利意识淡薄,当损害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会认为自己的不幸是命运造成的,根本考虑不到医方的责任。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的趋势是强调法制和人权,各国莫不如此。我国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后也相继建立各种法律制度加强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在此背景下,公民的法律观念和权利意识得到空前提高。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不再像过去那样被动地听从医护人员的支配,而是寻求各种途径对自己的权利进行救济。
(二)医患双方诚信的缺失,使医患矛盾更加尖锐
据2006年12月26日的《现代快报》报道,为了防止在医闹中受伤,深圳市山厦医院医生护士连日来带上钢制头盔上班,炒作的同时也包含着尴尬和无奈。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医疗高新技术的运用覆盖了内、外、妇、儿各个专科,它在减轻患者病苦,给予准确诊断、及时治疗的同时,伴随而来的是诊疗费用大幅上升。经济条件不好的病人不得不放弃使用高新技术诊治疾患,医疗工作“救死扶伤”的普遍人道主义原则难以体现。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临床,医生对技术和设备的依赖愈来愈多,同病人的心理和情感的交流愈来愈少,医患关系淡漠。医疗技术的相对局限性和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尚未被充分认识。人们普遍认为,在医学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除了极少数众所周知的绝症之外,一般病症都是可以治好的。因此,在诊疗过程中,一旦发生常识范围以外的功能和机体上的障碍、伤残或死亡时,心理上就感到难以接受,认定医院误诊误治,并做出相当强烈的反应。同时医院服务理念的转变和医德的滑坡也加大了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和处理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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