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款追诉期的问题,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88条,一般为三年。
但若涉及交通意外或其他侵权等特殊情形,则适用一年期限。
需要指出,这个期限被称为诉讼时效,它会改变民事法律关系,俗称“失效”。
设立这一制度的初衷在于维护法律关系稳定性,避免不确定因素影响正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以降低社会成本。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