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时间:2023-03-02 08:01:14 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医疗纠纷重新鉴定的具体情形有: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一、两次委托鉴定被退回要怎么办

一、委托鉴定被退回该怎么办

如果被终止鉴定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重新委托其他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是属于所提供的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当事人应该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如果是属于超出原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或鉴定能力的,则直接可以另外确定其他有相应资质或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怎么委托司法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三、司法鉴定是什么意思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四、司法鉴定有什么作用

司法鉴定主要是在司法审判实践活动中,对于专门领域的专业问题,通过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在相应领域的行业专家运用科学的鉴定方法得出科学、独立的第三方结论从而帮助审判工作查明事实真相,确定法律关系,评判责任承担。其主要作用在于解决司法机构不能判断的科学性、专门性问题。简单来说,就是专业的人作出专业的判断。

二、司法鉴定重新鉴定内容都包括哪些

司法鉴定重新鉴定内容包括:(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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