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包括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可以向司法机关、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或组织报告并揭露。
将下面的内容改写为:向司法机关、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或组织报告并揭露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向监察机关检举公职人员涉嫌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公职人员涉嫌犯罪行为。这种举报行为有利于维护国家监察体制的权威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同时也是对公职人员行使监察权的重要补充。
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监察机关检举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该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采取留置、调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向监察机关检举公职人员涉嫌犯罪行为,协助监察机关发现和调查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国家监察体制的权威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作出贡献。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责任向司法机关、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或组织报告并揭露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监察对象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公职人员涉嫌犯罪行为。这种举报行为有利于维护国家监察体制的权威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同时也是对公职人员行使监察权的重要补充。同时,监察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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