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重庆市首例网页著作权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重庆馋猫网因抄袭逛重庆网站网页上的部分内容而构成侵权,被判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2005年10月26日,逛重庆网站工作人员发现,一个名叫重庆馋猫网的网站首页页面及其内置链接页面,与自己网站的网页十分相似,包括结构布局、栏目设置分类、形状、颜色等基本相同。此外,逛重庆网站原创的重庆美食地图也被该网站完全照搬。协商未果后,逛重庆网站将重庆馋猫网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重庆馋猫网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重庆馋猫网网页上的折扣商家、美食人物、美食地图、网友点评等栏目在风格、结构布局、图标、边框颜色等方面与逛重庆网站十分相似。由于逛重庆网站早在2005年初就对自己的网站向市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因此,重庆馋猫网的行为已构成侵权,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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