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刑诉法规定的抗诉期间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二、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规定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精神病人发病时的犯罪,不负刑事责。因此,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
2、精神病人犯罪时必须是正处于发病时;
3、完全丧失辨认或者自控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
三、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百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度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问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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