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子站讯近日,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首次认定23家企业为2008年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期限为三年。
根据《福州市扶持与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要求,通过发布《申报指南》、组织专家评审以及网上公示,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首次认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为2008年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期限为三年。经认定的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由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予以授牌,并奖励5万元;次年复审一次,复审合格再奖励3万元,复审不合格取消其示范企业称号。
为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大力扶持和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工作基础好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福州市认定了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希望通过各示范企业的带动,进一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实施工作,促进企业积极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福州市各集群产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福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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