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因结婚欠的债务是应当共同偿还的,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债务除外。因结婚欠的债务,在正常情况下,是属于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双方应当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偿还不清的,双方可以达成协议,但债务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用共同偿还。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追偿
1、对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向夫妻双方追讨,债权人也可以向夫妻任意一方要求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在偿还之后可以向未承担责任的一方进行追偿,夫妻对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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