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限行时间通行的处罚具体如下:
1、非粤B牌车主在深圳辖区工作日早晚高峰行驶违反限行规定的,初次违反不用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300元,记3分;
2、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违反法律规定,在限行道路、时段行驶,被车牌自动识别系统查处的,录入电子警察图文处理系统,每个通告周期(6个月)内第一次、第二次审核后免予处罚,第三次审核后录入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六合一)予以处罚。深圳限行时间为工作日7:00-9:00,17:30-19:30,限行对象为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
下列非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及中型以上客运车辆;
3、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注意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深圳蓝牌货车限行规定
根据深圳市关于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须按规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的通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蓝牌货车限行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
1、蓝牌货车禁止在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的时间段在深南路、红荔路、笋岗路、莲花路行驶;
2、蓝牌货车禁止在周一至周日0时至24时在水库路段行驶。
3、蓝牌货车禁止在周一至周日0时至24时在景田北片区行驶。
全文7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