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但房产未办理过户的,因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在法律上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若房产登记双方名字的,该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可以均等分割。
一、离婚房产分割算赠与吗
赠与是指,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房产常常发生在父母与子女以及其他亲密亲属之间。但是在夫妻关系中,若房产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因法律上夫妻双方原本都是房产的所有权人,所以,离婚只是对共有房产的一种分割和分配,不属于赠与。此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可能还掺杂着孩子抚养、双方感情、婚姻过错、家庭投入等多种因素。所以,在分割时出现双方取得不均等的房产份额,也是人之常情,合理合法。哪怕一方完全放弃房产的所有权,且无须另一方给付补偿款的,也并不属于无偿的赠与,而是属于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财产分割。
二、离婚后的房产要怎么分
婚姻房产的分割中,属于双方婚后购买,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等分割该房产。但还需结合其他具体情节考量,例如:房屋登记于谁的名下,房屋物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的名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屋所有权的认定,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可以以此主张所有权,但是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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