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企业渎职罪判刑最新规定
1、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二、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中的严重不负责任如何认定
1、首先,行为人是否负有职责,这是不负责任的前提条件。
2、其次,行为人在履职过程中是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这是不负责任的实质表现。不履行职责,即行为人能够履行职责但却不履行,通常表现为放弃职守。不正确履行职责,即行为人虽然履行了一定职责,但是不遵照法律法规、上级单位或者本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对其职责的要求去做,草率行事、敷衍应付等。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行为人认真履行职责义务,严格遵守职责要求和程序,即使出现了严重后果,也不能认定其是不负责任,可以理解为工作失误。
3、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否达到了“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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