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贿罪经办人员量刑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严明的刑法典律,对于触犯单位行贿之犯罪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刑罚惩治。具体而言,分为两类情况,即:
(1)情节严重者,应对该单位施以罚金处罚,同时对其负有直接领导及其他直接责任的管理层与员工,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附加罚金处罚;
(2)在因行贿而获取的非法收益归属于个人所有的情况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行贿罪经济往来的规定是什么
行贿罪所涉的经济交往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与第三百九十条的规范制约。行贿犯罪涵盖了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向公职人员支付、提供财物的相关行为。而在具体的经济互动过程中,若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财物支付或接收时,且其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伴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便可能构成行贿罪。值得注意的是,合法的经济来往本身并不会构成行贿罪,关键在于其中是否存在不正当利益以及是否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严厉规定,涉嫌对单位实施行贿行为的罪犯,将会因案件情节的差异而受到相适应的惩处。具体而言,行贿行为可分为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如果行贿情况严重,将导致有关单位被施以罚款处罚,并且对直接主管及下属职员,以及具有领导身份的涉案人员,分别处以最高为五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其次,若行贿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最终流入个人手中,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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