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以上保证人保证责任应按下列方式来承担:
1、保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来承担;
2、保证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一保证人承担,保证人承担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一、担责后要求其他保证人担责份额如何处理?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2、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3、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
1、一般担保,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担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民法典中担保人如何划分责任
《民法典》对多人担保责任划分的规定内容主要有: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法律其他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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