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在承包期内,当事人去世,各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如建房等。儿媳在公公去世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参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遗产的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并且不适用于继承。如果在承包期内,当事人去世,各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如建房等。另外,如果儿媳在公公去世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她可以参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遗产的分配。
农 村 宅 基 地 所 有 权 的 法 律 规 定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而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且不得出卖、转让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基本上是无偿的。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并且不适用于继承。如果在承包期内,当事人去世,各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如建房等。另外,如果儿媳在公公去世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她可以参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遗产的分配。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而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且不得出卖、转让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基本上是无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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