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查勘和定损:(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
交强险和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缴纳的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可以投保也可以不投保。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有优先赔付权,其他保险需在交强险赔付过后进行赔付。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以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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