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机构批准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视为已经成立和无效的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续生效。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当事人未办理批准手续,或者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未生效。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是如何签署的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流程如下:
1、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达成合意;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等等;
4、在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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