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对于动物侵权行为的责任归属有何规定
民法典对于动物侵权行为的责任归属的规定有:动物侵权由动物饲养人或者是动物管理人负责。饲养动物并致使他人受到侵害的,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该损害是由于被侵权人自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的除外,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依法减轻或者不承担动物饲养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二、动物园侵权造成损害怎么赔偿
动物园侵权造成损害的赔偿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动物侵权需要什么证据
1.关于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证明。
2.受害人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有关照片等。
3.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
4.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
5.其他证据。
具体证据要结合案情,一般情况是以上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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