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弯和直行车辆发生相撞,责任认定问题如何划分?根据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若直行车不存在超速、违反交通信号灯等的过错情形,则左转车辆承担主要责任;若直行车辆存在过错,则直行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在直行车辆与左转弯车辆在同样受交通信号灯控制的情况下,直行车辆优先。
左转弯和直行车辆在绿灯和黄灯期间发生相撞,责任认定问题:左转弯车辆在上述情况下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在直行车与左转弯车在同样受交通信号灯控制的情况下,直行车优先。若直行车不存在超速、违反交通信号灯等的过错情形,则左转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具体要根据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直 行 车 辆 与 左 转 车 辆 在 交 通 信 号 灯 控 制 下 发 生 相 撞 , 如 何 划 分 责 任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范围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程度确定。因此,直行车辆与左转车辆在交通信号灯控制下发生相撞,应该如何划分责任呢?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是直行车辆与左转车辆在交通信号灯控制下发生相撞,且直行车辆没有过错,则由左转车辆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直行车辆不承担责任,左转车辆应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在实际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往往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车辆型号、车速、路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等。因此,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划分合理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范围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程度确定。因此,在直行车辆与左转车辆在交通信号灯控制下发生相撞的情况下,如果是直行车辆没有过错,则由左转车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实际交通事故中,需要根据车辆型号、车速、路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划分合理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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