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一、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单方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调查期限是多久
单方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调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具体如下:
1、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应该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开始;
3、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开始;
4、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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