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补贴详情介绍:根据财政部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742号),旧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的范围和补贴标准如下:1、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不满15年,车辆长度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车为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万元。2、对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不满15年、当年更新的城市客车,补贴标准为每辆1.8万元。3、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不满15年的重型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1.8万元,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和半挂车不在补贴范围内。
汽车报废补贴补贴对象是谁
(一)报废淘汰的补贴对象为车辆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
(二)转出淘汰的补贴对象为车辆在我市车辆管理所的当前车管状态为转出时的机动车所有人(以公安交管部门电子数据为准)。该机动车所有人是指机动车最后一次转出我市时《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栏载明的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信息中“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为异地车辆管理所名称时的机动车所有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742号)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如下:
一、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二、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三、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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