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工程前期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和施工技术文件。其中,工程前期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施工技术文件包括建筑电气工程文件、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
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1.工程前期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2.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三、施工技术文件。包括建筑电气工程文件、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四、竣工图。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需 要 提 供 哪 些 文 件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施工许可证;(四)勘察设计合同;(五)施工合同;(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七)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八)施工单位有关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日志;(九)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或质量保证文件;(十)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提供齐全的文件能够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保障。同时,这些文件也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材料,对于后期的工程管理和维护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提供齐全的文件能够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保障。同时,这些文件也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材料,对于后期的工程管理和维护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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