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达方式有哪些
送达方式为:
1.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成年家属,代收人的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时,受送达有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将诉讼文书依法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如果需送达的法律文书是调解而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不可适用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需送达的诉讼文书送交受送人的送达方式。
4.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交有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
二、送达方式中邮寄送达的生效时间怎么算
送达方式中邮寄送达生效时间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具体邮寄送达生效时间的分类为:
1.直接送达的,为当场送达的时间。
2.邮寄送达的,为签收邮件的时间。
3.留置送达的,为留置在受送达人住处的时间。
3.转交送达的,为转交单位反馈的时间。
4.公告送达的,为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之日。
法院的送达期间及程序没有符合法律规定,但你可以在2年内进行申诉,申请再审。
三、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可以由他人签收
送达的的法律文书可以由他人签收。
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委托的代收人或者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是可以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受送达人本人签收。邮政机构在受送达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未能见到受送达人的,可以将邮件交给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但代收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当事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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