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变更户籍登记项目须知
(公民变更婚姻状况、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
(1)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
(2)办理条件:公民变更婚姻状况、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
二、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居民户口簿
③居民身份证
④相关证明材料
▲公民变更婚姻状况,只需提供结婚或离婚证明;
变更职业状况及服务处所,只需提供工作证或工作单位证明;
变更文化程度,只需提供现有学历证明,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根据你相应要更改的状态来提供。你从未婚变更成已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你从已婚变成未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如果从已婚变成丧偶的话,就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三、办理地点: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四、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受理部门:全市各派出所
七、受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八、联系方式:各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
九、联系人:各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
十、监督投诉:0595-221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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