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注意事项
时间:2023-05-29 10:21:00 15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申请人与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诚信承诺书。申请人须承诺所申报的情况全部属实,如有虚报瞒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无条件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资金和应支付的利息、无条件退出所购经适房、腾退所配租的廉租住房,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住房保障,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离异未婚及离异再婚的家庭成员还需填写原家庭成员情况;

3、申请人业务初审受理时间以区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业务收件收据日期为准。

4、申请对象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以后,应积极配合住房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每年的廉租住房年审复核,并不得再申请其它住房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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