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签订合同就要缴纳。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一、单位缴纳社保合同吗
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社保与劳动合同的,因为在我们国家用人单位所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当中就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还有一种情况之下的义务是必须要和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书面的形式的话,会保障双方的一个权利。
二、总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和分公司发工资交社保应该告谁
这种情况是不行的,和总公司签订合同,就应该总公司缴纳社保。社会保险在总公司缴纳,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订为宜。而且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使分公司依法有资格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此所产生的责任也应当由总公司承担。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因此,应该起诉总公司。
三、员工与公司签订不缴纳社保协议,是否有效
不缴纳社保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约定不缴纳社保;第二是用人单位将社保费用计入工资发放给劳务者,并约定不缴纳社保。
两种都是违法、无效的行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同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所以说,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属于强制性规定,无法免除,也不能通过双方约定来规避,即便是有约定,也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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