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信托系基于风险分散原则,由具备专门知识、经验的人,将不特定多数投资人资金运用于证券投资,以获取资本利得或股利收入。证券投资信托事业,系指经营下列业务之事业:
1、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证券投资信托基金;2、运用证券投资信托基金从事证券及其相关商品的投资;3、接受客户全权委托;及4、其它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有关业务。
目前的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种类包括:
(1)普通股基金:全部或大部份基金资产投资于普通股。
(2)债券优先股基金:全部或大部份基金资产投资于获利率稳定的债券或优先股,以求稳健。
(3)均衡型基金: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普通股、优先股及各种债券。
(4)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资产主要运用于货币市场上高收益的短期票券,如国库券、商业本票、银行定存单。
(5)成长基金:以追求买卖证券的涨价利益所得为目标。
(6)收益基金:以获取股利收入为目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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