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
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一般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
一、私下的股份协议有效吗
股权变更登记是需要股权转让协议书的。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
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加按手印不作为必要条件。
因此,为了确保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有效,合同当事人一定要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签名或加盖公章。
二、股权转让后,还需要去税务局办理吗?
股权转让后,还需要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三、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证据有哪些
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证据如下:
1、股东名册;
2、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3、出资证明;
4、记名股票;
5、无记名股票;
6、证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资料;
7、公司章程;
8、股东会决议;
9、股权转让合同也可以证明股东身份。
根据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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