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吴忠市住院费用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
5.本人银行账户
二、吴忠市住院费用报销办理条件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并签署承诺书),原件1份;
3.费用清单,原件1份;
4.有诊疗经过描述的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急诊留观费用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留观病历,复印件1份;
5.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如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证明或承诺书)。
注:1.如涉及意外伤害的,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意外伤害就医个人承诺书。
2.申报的新生儿医疗费用清单姓名与参保登记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3.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或再生育证,流(引)产、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提供结婚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三、吴忠市住院费用报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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