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突发奇想在报纸上假冒同事黄某征婚,结果被黄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了法庭。12月8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了对黄某名誉权的侵害,刘某立即消除影响,并赔偿黄某500元。
刘某和黄某均为江西吉水县城某企业同一宿舍的女工。一天,刘某发现某期刊上开设的征婚栏挺有意思,便想假冒黄某写一个征婚启事来逗黄某玩。很快,她就起草了一份征婚启事,在抄写清楚后寄了出去。
这份征婚启事被登载后,同厂的许多人便对黄某指指点点,黄某的男友也因此离她而去。黄某感到受到了莫大侮辱,不但和刘某闹僵了,还以刘某侵害了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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