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是指发生在经济活动中,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为获取经济利益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及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收受贿赂的行为。商业贿赂不仅发生在商业活动中,而且发生在更广阔的经济活动中。
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见《辞海》1999年9月第1版,第2054页)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回扣,都是账外暗中的回扣,也就是商业贿赂的典型行为方式。
回扣与商业贿赂的关系
回扣与商业贿赂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二者的联系表现在:
(1)两种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争取交易机会,促使交易达成。
(2)两种行为的实质都是通过给付对方不同形式的好处,进行收买、买通。
(3)回扣以商业贿赂论处,是商业贿赂的一种表现形态。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账外暗中”是回扣的法定要件,却不是其他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
(2)回扣是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而其他商业贿赂不是商品价款的一部分,而是在商品价款之外给付对方的财物。
(3)回扣一般发生在商品交易达成之时或之后,而其他商业贿赂未必发生在交易达成之后,在交易达成之前、之时或之后均可发生。
(4)回扣是卖方退给买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而其他商业贿赂既可以是卖方给付买方的,也可以是买方给付卖方的,还可以是买、卖方给付与该商品交易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连者。
全文5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