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转让股权的,并不影响债权的处理,仍然由公司财产承担债务。
一、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是否需要承担
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但是分公司的债务需要总公司来承担。
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因此也就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承担债务就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分公司对于自己的债务还不能独立承担,尚且需要总公司来承担;对于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就更没有承担的资格了,所以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
二、公司欠款公司有监事当事人吗
公司欠钱不可以找监事,一般公司监事不负责偿还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偿还。但如果公司因为监事的失职发生了对外纠纷,监事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此时监事需要根据自己的过错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一定责任。
三、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般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因为法律规定,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存在出资瑕疵;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的,则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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