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计算标准不得超过依法应保护的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对于2019年8月19日以前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对于2019年8月20日以后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计算。
发包人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承包人是中小企业的,对逾期利息的约定利率低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的约定逾期利息的最低利率计算;对逾期利息没有约定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的,每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
一、超过法定标准的利息该如何确认
超过法定标准的利息确认:法律规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超过法定标准的利息,对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该利息为无效利息。我国法律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利息,但约定的利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我国法律允许的借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根据最新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因此,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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