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登记才设立,登记时需要携带质押合同、主合同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法律关于股权质押时间限制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与合同偿还债务的时间相同。
一、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是不是有效?
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的情况下,一般认定没有效力。根据相关规定,质权成立,必须由双方办理出质登记,且登记机关出具书面证明为质押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视为转移占有质物;未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双方订立的质押合同只是成立而非生效。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该怎么设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该的设定: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股权。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可以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质押人和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非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三、质押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质押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是:自主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日其一同生效。未交付质押物的质押权一般不予设立,但有价证券出质的、以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的、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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