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下跌不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所以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签购房合同房价下跌怎么办
未签购房合同后房价下跌的处理办法:如果只是交了定金,但是没有预售证,也没有交首付,那么我们还可以再跟开发商协商一下,看看是否可以按照已经降的房价来购买房子;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那么我们就可以要求退定金。如果已经有了预售证并交了首付,那么一般只能接受这种情况,不可以退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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