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受害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侵害人有罪,侵害人又拒不承认的,那么猥亵儿童罪很难成立。
未成年人被害人的陈述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但同时还要有相应的其它证据以证实,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方可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否则,只有受害人或者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一、如何根据直接证据认定犯罪事实的标准
根据直接证据认定犯罪事实的标准:在案件存在直接证据,而该直接证据又能够证明被告人全部犯罪要件事实的情况下,唯有通过其他间接证据对该直接证据真实性的有效印证,方能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刑事辩护证据的收集和运用
刑事辩护证据的收集:
(1)合法性;
(2)及时性;
(3)深入实际,采用专门手段和依靠群众相结合;
(4)客观全面;
(5)深入细致;
(6)应用科学技术手段;
(7)收集的证据必须妥善保全。
刑事辩护证据的运用:
(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严禁刑讯逼供原则。
(3)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4)有罪认定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5)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原则。
(6)对定罪证据不足所形成的“疑案”,应当按无罪处理。
三、如果不去认罪的话能判刑么
犯罪分子若拒不认罪,人民法院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是依然可以对其进行判刑处罚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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