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对押金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实践中是押一付三,押金是一个月的租金,以防止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的损害,而承租人跑了,找不到人赔偿。如果承租人按照合约规定使用房屋的,出租人应该在房屋租赁结束时退还押金。如果租赁期限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视为不定期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没签租赁合同能要求退回押金吗
首先,没签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退回押金。
按照租赁房屋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协商退回押金。
其次,双方没有进行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内退租时,房东应该退还押金。
确定租赁关系,可以口头约定租金、押金等问题,不属于要式合同。因此,没签租赁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那么双方应该遵守押金条款。
不过,双方对押金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的话,房东要在租赁关系消除,且承租人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
最后,没签租赁合同,房东又不肯退回押金的,必要时承租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处理。
并且,去法院处理时,因为没有直接的租赁合同可以直接证明存在押金条款,所以建议要收集整理其他能够证明的证据材料,比如押金收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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