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丢了可以退保,但必须补办了保单之后才可以。如果丢失了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补发,一般来说,保险公司要收10元的费用。如果付款发票丢失,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补发。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将合同的现金价款退还投保人。一般发票不是理赔的必要证明,只要保险公司能够查到确已缴费,基本上不会影响保险利益。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纷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人因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引起的纠纷。保险标的物,指投保人投保保险的财产,比如某建筑物、某运输工具等。
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全文6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