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能参与征地拆迁吗
开发商征地并非征用。
根据法律定义,征用以牺牲他人财产为代价实现公共目的。
出自省级以上政府的授权,农村集体土地才能被征用;开发商对此权限不足,仅可因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对国有使用权进行征收,而非实质性的征用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征地拆迁属于行政诉讼吗
征地拆迁的争诉属于行政案件范围。
摘要来说,被拆迁者可以通过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請裁决来解决此类纠纷。
若对此裁决依旧否认,在接获裁决通知书之翌日算起,有參加行政诉讼的三个月权利。
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安置方面的异议,同样属于行政诉讼范畴。
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予以受理;
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以及通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与地点;再次,开庭审理阶段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争议焦点,进行证据质证,展开辩论,并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最后,法庭会根据情况当庭作出判决或者择期宣布判决,并将判决文书送达给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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