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可以同意这种观点。即在当前正在进行的庭审程序当中(亦称“诉讼系属”阶段),本诉中的被告有权将本诉的原告作为被告,提出反诉请求。在此种情形之下,原诉原告在反诉中将会被称呼为“反诉被告”,而原诉被告则会被尊称为“反诉原告”。
此外,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同样有权利对自诉人发起反诉。在这种情况下,反诉应遵循与自诉相同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全文3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