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串通投标罪的依据
认定串通投标罪的依据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所谓串通投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程序所发生的限制竞争行为的统称,具体地说,就是指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投标人之间私下串通,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相互勾结,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有两种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
二、认定串通投标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罪既遂后,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三、认定串通投标罪的追诉期限
串通投标罪的追诉期是五年。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构成串通投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也就是说经过5年将不再追究该犯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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