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以私了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可以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6.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
7.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有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往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往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以免于起诉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可以免于起诉的。现在的《刑事诉讼法》、《刑法》都没有免于起诉这么一个概念。交通肇事死亡一人赔偿到位,但没有谅解书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会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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