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私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处理,不得私了:(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四)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五)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六)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七)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虽然以上未提到死亡不能私了,但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在赔偿方面可以进行私了。由于已经造成伤亡,已经触犯刑法,要受到刑法处罚。
一、哪些交通事故必须及时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第十四条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二、交通事故需要保护现场的情形包括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形需要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机动车无号牌;
2、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4、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5、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6、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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