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份额在继承人之间转让可以,各继承人协商一致,同意转让继承份额的是可以的。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遗产继承什么时候开始,遗产由谁来执行
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的执行可以有各个继承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遗产分割的财产方式有哪些
遗产分割财产的内容是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遗产分割时间的确定怎么看
确定遗产分割的时间: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是遗产分割的时间主要由所有继承人相互协商确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1121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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