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出轨了,妻子在愤恨之余,会让他签署一份“出轨保证书”,目的无非两个:
(1)约束丈夫的行为,避免其再犯;
(2)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在离婚诉讼中,保证书可作为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使用。
那么,出轨保证书该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一、“出轨保证书”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出轨保证书想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3个条件:
(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此外判断保证书的效力,法院会综合签署的背景、设定条件及处分的权利,结合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综合判断。
若存在以下3种情形,保证书会被认定为无效:
(1)保证书是出轨方在被胁迫(比如在酒店被亲友团捉奸、以暴力相威胁)的情况下签署的,如果出轨方掌握被胁迫的充分证据,并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此时保证书会因撤销而失效。
(2)保证书有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一般无效(如约定出轨方放弃孩子抚养权),法院一般会结合孩子的具体年龄,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抚养权归属的问题。
(3)保证书剥夺一方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如约定对方再次出轨必须离婚或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
二、约定“出轨就净身出户”有效吗?
丈夫出轨被发现后,情急之中可能会写下一份出轨保证书,保证今后绝不再犯,否则净身出户等。
但是“净身出户”并非法律术语,其定义不明确,在法律上是存在争议的。
部分法官认为“净身出户”保证书无效,其给出的理由为无论是忠诚协议还是以出轨为前提的“净身出户”承诺书,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
另一部分法官认为“净身出户”保证书真实有效,其给出的理由为该条款系夫妻间就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互相负有忠诚义务的书面约定,体现了真实的意思表示,同时亦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其合法有效。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情况下法院不支持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比如“一方出轨,则自愿净身出户”,这样的条款有限制公民婚姻自由的嫌疑。
但是,“出轨保证书”中出轨方对于出轨事实的陈述,可用来证明对方存在过错。
针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们可以起草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不另附条件,以约定双方婚内所得财产的归属。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出轨方在保证书中对于出轨事实的陈述,可以作为认定其存在过错的证据使用,从而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及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若发现对方出轨,最好选择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来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从而保护我们作为无过错一方的利益,有法律问题可以和我聊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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