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管制当庭释放吗
被判管制不能当庭释放。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二、被判管制如何执行
被判管制的执行如下:由社会矫正机构依法对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并可禁止其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并由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三、管制的刑期起算
管制的刑期起算: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和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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