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注销公司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批准企业法人注销的文件,或者政府依法责令企业法人关闭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对企业法人破产的裁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5、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确定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企业法人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税务局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税务局注销公司需要的资料如下:
1、发票:所有未使用的空白发票需要在办理业务前一天作废;
2、报税:在办理业务当天进行税控盘抄报;
3、三方协议:国税大厅填写“终止实时缴税协议申请表”,之后到开户银行终止三方协议;
4、申报:当月增值税报表、当季所得税报表、当季财务报表、当年所得税报表、当年财务报表、清算所得税申报;
5、提供资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或地税注销证明、未使用的发票、股东会决议、税控设备、公章及法人章(用于填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6、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7、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8、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9、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10、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11、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12、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13、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14、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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